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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通告】:经多次通知,消费贷逾期事宜至今仍未结清,我所已将《律师函》寄往户籍地址进行备案。单号:99756120568XX函件以书面形式最后一次通知你,收到本函件两日内必须全额归还,如有延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且不再另行通知,并且相关成本由您承担。后续将按照律师函提示的相关内容处理追究您的违约责任。请知悉!!

广东省-深圳市 其他 2022-01-06 12:37:21
用户:186*****486
律师回复(12)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31人

    回复于2022-01-06 12:41:36

    你好 如果情况属实 建议协商还款

  • 回复于2022-01-06 12:54:56

    催收短信而已,建议及时还款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4人

    回复于2022-01-06 12:55:31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2-01-06 13:03:29

    您好,这属于催收短信,您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13人

    回复于2022-01-06 13:05:06

    你好,这是催收人员吓唬你的。

  • 回复于2022-01-06 13:12:01

    你想咨询什么问题?你在干嘛?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2-01-06 13:32:39

    你好,这是催收的,以法院的文书为准。

  • 回复于2022-01-06 13:39:21

    你好,督促还款的信息。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33人

    回复于2022-01-06 19:34:44

    这个属于正常的债务催讨

  • 回复于2022-01-06 19:56:17

    这是贷款公司的催债信息,即使有真的律师函,也是对方主张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对您没有强制效力。您可以跟贷款公司协商解决还款事宜。

  • 回复于2022-01-06 20:28:43

    催款函,,,,,,,,,,,,,,,,

  • 利金倩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01-06 23:41:55

    您好!可以不予理会,除非是法院送达的文书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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