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针对国内教育的双减政策,假如我在菲律宾设立一个公司A,提供少儿英语教育业务,然后我在国内注册三个公司:
①B公司负责A公司教育培训的师生互动软件开发
②C公司负责A公司的英语教材的研发制作
③D公司负责A公司的英语老师招聘培训、客服人员培训等人力培训资源管理
请问B、C、D三个公司这样的业务形式是否在国内合规?有什么风险?
2. 接上,由于双减政策在菲不违法,那A公司的业务开展在中国违反中国法律的话,A公司会受什么影响吗?A公司的法人及在菲境内的A公司中的中国人受什么影响吗?
3. 抛开上面业务另说,海外主体做的业务,国内公司仅提供技术或咨询服务,怎么定义国内公司和国外公司的
北京市
公司法律
2022-01-04 17: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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