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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2月17号 苏州技师学院 2.在校帮毕业生拍摄毕业照,帮同学冲洗照片并收取费用(学校不提供冲洗服务),12月19号学校找到我并要求我停止对学生的服务并返还学生资产,所有资金均为本人垫付,本人为在校学生。 3.问学校是否有权对本人进行干预。本人是否构成诈骗。本人损失应谁来赔偿或不给予赔偿?

江苏省-苏州市 其他 2021-12-19 21:32:39
用户:177*****293
律师回复(7)
  • 回复于2021-12-19 21:37:13

    这种情不构成诈骗,学校无权干涉你的服务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1-12-19 21:39:00

    不太清楚你想反映什么问题

  • 回复于2021-12-19 21:46:39

    您好,我认为是正常的行为,学校无权干涉。

  • 回复于2021-12-19 21:51:59

    你这个完全不构成刑事责任,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你是否在学校取得了经营许可,学校出于管理的原因要求你停止就可以,但你无需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48人

    回复于2021-12-19 21:54:13

    无权干预,不构成,不需要返还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0人

    回复于2021-12-19 23:45:23

    你好,你属于无证经营,需要退还,不属于诈骗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5人

    回复于2021-12-20 07:44:32

    学校无权干涉的,不构成诈骗,由学校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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