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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点,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国景之家租房点,我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18日开始租房,押一付一,2021年12月15号交于房租,一月一付,2021年12月17号家里有事要回去,我跟房东提出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要求,乙方违约或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租凭押金的金额,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现在甲方不愿退还我的房租租金

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纠纷 2021-12-17 12:34:50
用户:173*****113
律师回复(2)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2人

    回复于2021-12-17 12:35:36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12-22 11:58:04

    建议准备起诉状和证据前往法院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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