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本人的一个同事在4月向本人借款2700元 当时约定是5月份还给我 但是随着时间推迟 现已经12月份他一分未还 虽然民法典上未到一万元情况下只需要25元诉讼费 我有聊天记录 转账记录 还有对方承认的总欠款金额还有还款期限 但是现在联系不到他 我不知道怎么写起诉书 也不知道去哪里诉讼 他的手机号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地址我也有 就是不知道如何起诉 如果我不起诉按照身份证地址找到了他家里会不会算是犯法行为呢?
湖北省-武汉市
债权债务
2021-12-15 15: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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