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结婚,2015与前夫育有一子,2018年1月离婚,离婚协议写的财产均分(未写具体财产,当时男方名下有一房产A,一处车位,一辆私家车,均位于男方名下,女方名下有一处房产B),协议中注明房产B归女方,孩子归男方,后实际生活中,孩子一直由女方扶养,双方于2021.7月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男方每年付5万抚养费,现在男方一直未支付抚养费,
1.我是否可以就离婚后2018-2021抚养费诉讼
2.离婚协议均分的房产A由女方首付款及月供至今,我是否可以主张房产归我
3男方参与赌博,对我殴打,我是否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4如果男方出具协议将房产A赠予孩子,是否有效(赌博欠款,赠予是否涉嫌转移财产)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婚姻家庭
2021-12-13 20:04:07
用户:189*****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