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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20年10月26号入职本公司,由于公司经营不善,从今年开始只上了4月份和10月份的社保。从而导致我从9月1号~10月14号的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无法报销。10月25号提交了离职申请书,并于10月27号提交了仲裁。 目前在搜集证据。等待仲裁开庭。 我的问题是:我住院产生的费用,现在辞职以后可以让公司去社保局手动报销吗?公司会不会为了不给我报销故意弄丢我住院报销的材料?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1-12-07 17:15:47
用户:130*****383
律师回复(2)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42人

    回复于2021-12-07 17:49:50

    你好,如果无法报销,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用户追问2021-12-07 17:57:10
    我问了社保局了,说可以报销。但必须到社保局现场才能报销。你看能让公司带材料去报销吗?
    律师回复2021-12-07 17:58:39
    离职后公司已无义务帮你提交材料
    用户追问2021-12-07 22:33:03
    那我在新的公司上社保以后,原来公司还能给我补交没交上的社保吗?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1-12-07 17:59:03

    住院产生费用无法报销是公司错误导致的,可要求公司承担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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