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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哥哥,你好,我在江西省婺源县鑫邦开元名都大酒店上班,10月30日开始,酒店因疫情封起来了,直到12月1号,才算正式解封,可以正常上班。期间,我上了三天半班,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兼职,一直待在员工宿舍。现在人资说,工资按正常发,但是算我们欠休,那我就欠20多天了,并且欠休,就意味着工资不能按时发给我,这让我很难受。我不是不去上班,是他们不安排我上班,也就是说,封起来了,没班上,我说给我发生活费,她们说不行,要么欠休,要么11月份只发三天半出勤的工资。我想问下,她们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1-12-04 19:49:28
用户:183*****465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12-04 19:52:07

    疫情期间,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律师回复2021-12-04 19:52:30
    不给的话可以劳动仲裁或者投诉
  • 回复于2021-12-04 19:52:13

    违反劳动法了,疫情要发最低生活保障的

  • 回复于2021-12-04 19:53:00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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