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带孩子,老公不工作,婆婆从孩子4个月的时候每个月拿2000元生活费给我,孩子一周岁的时候,老公有给过我2400元生活费,就再也没给过我生活费,我每个月需要还婚前欠的信用卡1000多元,因为婆婆给的2000元不足以让我偿还信用卡以及抚养孩子,老公也没有正式工作,天天游手好闲也不帮忙带孩子,我和老公提出离婚,离婚以后孩子抚养权归我,老公不同意离婚,所以我把孩子留在家里,我出来找工作用于养孩子以及还我自己欠的信用卡,让老公在家里带孩子,这样涉嫌遗弃罪吗
福建省-三明市
婚姻家庭
2021-12-04 13: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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