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因为欠信用卡五六十万元。而且还是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所以因为这个事情我们去年已经协议离婚,我们结婚有8.9年,2个孩子从小都是我自己带,当时说给2个孩子每个月3000元抚养费,但是他一分也没有出。当时结婚买了一套房说是彩礼,但房子不是写我的名字,而且还是分期付款的,装修时我也出了一些钱。去年离婚时他说把房子给我,因为没有还完房贷过不了户。所以只是口头说给我。现在他还不了钱,前几天银行已经起诉了。法院说如果还不了就会被强制执行,那是不是这个房子会被银行没收?如果这样的话,我和小孩能去哪里?孩子是不是也上不了学,那我们的权益怎么维护?
江西省-上饶市
债权债务
2021-12-02 2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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