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租了个房子,当时我们看房子的时候没有问起租时间,就想把那个房子给租了,然后他让我们在8月22号的时候交定金500,交完以后再跟我们说是一年起租,我们很不满意就跟他说能不能不租那么久?然后他说如果你不租的话,定金不退。没办法,我们刚出社会,就想着减少损失,就同意租房。但是我们明确跟他说了,要在8月28号的时候才会开始入住,让他从8月28号开始算入住时间,他们没有遵守规定,签合同的时候是写的8月22号的,然后合同上写着有一条提前退房,押金不退。我们住了一段时间,发现他的房子很吵,然后其中一个室友因为睡不好生病了就回家了,导致我们必须提前退租。然后跟房东协商不了,不给退押金。房东这样合理吗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1-12-01 16: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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