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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这个月申请破产,在上周领导找我谈话,口头告知我这个消息,说可安置我的工作或赔偿三个月个工资作为补偿,我在此公司工作五年半,安置的岗位并不适合我,我选择五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公司领导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仲裁索要N+1的赔偿金吗,签订的劳动合同23年5月1到期。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1-11-30 17: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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