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上过班,被超市老板刑事自诉状起诉:
案由:侵占罪
诉讼请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返还所侵占自诉人130万及所产生的利息
然后法院通知我拿传票,取保候审钱也交了3000元,庭也开了,等法院判决的时候,自诉人撤案了,法院通知我去签字,法院的理由是自诉人有新证据所以先撤回
过了一年自诉人又同样的案由起诉我,第二回的需返回资金涨到180万
我也去法院见了法官做了笔录签了字
一直等不到法院的判决,期间我都有咨询过法官案件进展,法官都说在调查,两年后,我又打电话咨询过法官,法官说证据不足,叫自诉人撤回案件拿回资料,我想问下律师我怎么样合理的拿回我的损失,谢谢
福建省-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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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12: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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