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村几个去工地打工,然后跟着一个老板,老板说到最后才给我们发工资,期间可以从他那里支钱,支钱从最后的工资里扣 (最后他说先打到你们卡,然后再把借支的钱转给他) 老板为了图方便,把那两个人的借支的钱发给我,让我给发下去,最后算工资的时候他把工资分别打到我们三个人卡里,发的是没扣除借支的工资,但是我们三个没有给他借支的钱,后来老板把我们三个起诉,进入法院调解,那两个不配合,我同意退还对应资金,并答应协助老板和其他两位沟通,后来法院显示的是法院调解中止,
老板后来又说他不起诉那两个人,他要起诉我,因为他把借支的钱转到我微信上,他就只告我一个人,但是请问后续应该怎么做,后续是不是还要开庭
河北省-邯郸市
劳动争议
2021-11-27 1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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