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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吴越锦绣小区租了一间房,租期是2021年3月3日起至2021年9月3日,这个合同上说“合同到期,承租方未通知出租方续签,本合同自动续签,此合同继续生效”,以及“房租不到期押金不退”,现在的问题是在2021年8月11日我就通知了房东续签合同,她没有跟我签具体的租赁合同,只是口头上说合同继续生效。合同到期后我又从2021年9月3号租到11月27号,也就是租到了今天,早就跟房东说月底就退房,结果现在房东就是不给退押金840元,请问怎么办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1-11-27 09:24:26
用户:156*****923
律师回复(2)
  • 曹磊律师

    月帮助222人

    回复于2021-11-27 09:29:47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 张毅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1-11-27 09:42:11

    最好有房东书面同意续签的证据,不然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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