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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就职三年后才能缴纳一金,理由是该职位是行政后勤人员需满三年才能缴纳,这是合理的吗?

福建省-泉州市 劳动争议 2021-11-26 09:51:59
用户:173*****231
律师回复(2)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39人

    回复于2021-11-26 10:12:19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一项福利性质政策,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缴纳,企业有自己的裁量权

  • 回复于2021-11-26 13:15:5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要求就职三年以上才能缴纳已经违反上述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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