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资讯个问题,我买了套房子是2019年12月28日买的,当时开发商用钱紧以3100元卖我的,我也办了网签合同,房管局也盖章了,后来开发商又出了一份回购协议,协议内容是如果开发商在2020年的12月28日前不回购这套房子就是算我的,如果回购就以2分利息给我结算,可直到今天也没回购,但是出现一房多卖,政府插手这个事情,政府说是我们买这个房子的时候目的不纯,那么我想资讯一下,我该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合同纠纷
2021-11-26 09: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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