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21年3月初,经微信好友介绍,投资加入郑州市仟雨佰林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于同年5月份开始在仟雨佰林科技平台购买洗衣液机(每台2万元整,本人共购买了3台,金额总共6万元整。)并反租赁给该公司,购入前与该平台网上签订了合同协议:由仟雨佰林科技有限公司每日向出租人支付最少60元租金;每台机器支付足够3万元整,该设备归公司所有。
从今年8月份开始,该公司一直用疫情,洪灾等原因,拒绝向我(出租人)支付最低每日60元租金,至今仍然欠本人(共3台洗衣液机设备)租金金额总共3万元不等。
请问该怎样走法律程序,追回本人购买该产品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经济金融
2021-11-26 09:23:30
用户: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