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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舍友在我睡觉时吵闹,已经提醒过两三次还是十分吵闹,甚至将打开音乐音响公开播放。我的睡眠时间在晚上10点之后,我只是要求她们尽量小声一些,但是她们却说我侵害她们的权利。如果持有正常录音音频和医院的精神检查报告,是否可以告她们侵犯我的健康权。且我已查询相关资料可证实我的睡眠时间是正常的,熬夜对人体的损害等,是否可以判定为避险。
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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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08:33:12
用户:13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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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汪日涵
律师
回复于2021-11-25 10:16:45
很难证明,而且很可能不会被受理。 我建议你可以和学校协商,如果学校不处理,可以跟学校说去换宿舍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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