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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借贷关系,我是属于担保人,2015年做的担保,案件合同告的日期是2017年12月份,我方没有合同原件,已丢失,但是2017年没有去续保,没有签署担保协议签字和按手印,原告拿着有我的签字的合同去起诉我的,起诉合同也是打印的,不是合同原件,原告不让看合同原件,2017年11月份借款人说已经换担保人了,现在原告不承认中间换担保人,拿着2015年的担保人去起诉的,下个星期一开庭,说是还要签署一个协议,协议内容是借贷人同意一个月还款2000元但是还是要我们担保人签字,我觉得这个字不能签,所以咨询一下各律师的意见,谢谢!

河南省-濮阳市 债权债务 2021-11-24 19:54:33
用户:137*****880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1-11-24 19:58:32

    尽量不要签。很有可能你是不用再承担责任了,你一签就相当于重新担保了

  • 罗明镜律师

    月帮助89人

    回复于2021-11-24 19:58:50

    你好,当初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2021-11-24 20:00:39
    建议你不要签,因为有可能你的保证期间已经过了,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1-11-24 20:06:58

    不要签协议,应该即可。

  • 回复于2021-11-24 20:17:01

    你为啥要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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