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些天租了个房子,当天看房比较晚了,只口头协商了房租2000,水6/吨,电0.85/度,个人综合考虑电费和房租,觉得还行就定了,直接给了她一个月房租和两个月押金,说本月6号起租。
6号搬过去之后,房东说水电要另外计算,不是那个价格,是按1.5元/度的电费收取,一时改价让我无法接受,于是房东去协商,说还可以按原来说的价格,于是租下来了。
住了两周之后,房东说原来的协商无效,水电还是要按1.5的价格,(PS由于工作时间紧,合同还没签)我不能接受,和房东协商之后说扣半个月租金,我月底退租。于是我找了新房子交了押金。但房东又反悔,说不找到下一个租住的人不能退租 也不能退押金。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广东省-深圳市
合同纠纷
2021-11-24 14: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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