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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2021年11月份 事件说明:19年九月进入公司上班,21年10月底离职时公司要扣除两千的工衣费用,21年九月份发放了入职以来第一套工衣,当时签了协议,领工衣之日起工衣费用两年后不用付钱,两年内离职按时间扣除相应费用 我的疑问:公司让我签的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他扣除我两千的工衣费用合理吗?

山西省-晋城市 劳动争议 2021-11-24 10:13:55
用户:193*****336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11-24 10:20:17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映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6人

    回复于2021-11-24 10:29:44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11-24 10:45:08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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