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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本月21日晚因感冒服药早早休息,22点左右,舍友回来开灯,当事人惊醒并起身看了一眼舍友,舍友出口成脏,并扬言“你有本事下来打我”,当事人下床甩其舍友一巴掌,后扭打在一起,最终当事人被其舍友挤压至窗台,茶壶破碎,导致当事人手掌被玻璃划伤,流血不止,并在扭打过程中导致当事人牙齿松动,其舍友仅轻伤,后报警,派出所建议私了,相互为对方支付医药费,当事人不服,想上诉,不知可否?

福建省-厦门市 其他 2021-11-23 15:50:31
用户:135*****588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11-23 23:43:59

    这种情况一般来讲,要认定为互相斗殴

    律师回复2021-11-23 23:44:03
    双方都要接受治安处罚
    律师回复2021-11-23 23:44:14
    如果对方或者你的伤情不构成轻伤
    律师回复2021-11-23 23:44:18
    一般来讲,只要你们互相达成和解
    律师回复2021-11-23 23:44:24
    公安局话就不再处罚你们
    展开全部4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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