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 我方电动车逆行 撞对方电动车。当日去医院拍片 软组织挫伤。交警判定我方全责 意思私下赔点钱就可以了。对方不同意我方赔偿的金额 就放下一句话以后等着 后期再无电话来。 近日把我放告上法院 法院伤残鉴定 要赔付误工费医药费的日子。要赔付接近10万。且这个伤我方怀疑旧伤 再而此次事故增加伤情。且时间长了无法判断旧伤新伤。 加上后期对方过几个月后辗转几家医院 进行手术 也未与我方联系。我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拿出之前的治疗费用等等 让我方无法接受。
江苏省-无锡市
交通事故
2021-11-21 1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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