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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30日收到的offer里有写给年终奖,与公司的签合同上未明确年终奖,2021年1.8日公司变更主体,由名称A变为B,重新跟B公司签了合同,2021年1月18日与公司人事确认转正后有年终奖(聊天记录为证),2021年11月公司通知裁员,不赔偿年终奖,公司不赔偿年终奖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话应该怎么解决

上海市-市辖区 其他 2021-11-18 22:35:13
用户:157*****153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11-18 22:36:28

    合同如果无约定很难被支持…

    用户追问2021-11-18 22:40:34
    那应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2021-11-18 22:54:12
    你这个中途新签合同就是错误的
    用户追问2021-11-18 22:55:59
    那现在把新合同签下来了,要是追求赔偿的话就算起诉也很难成功了呗
    律师回复2021-11-18 22:57:11
    公司裁员有经济补偿,你这种情况计算年限也会有影响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1-11-18 23:17:50

    既然约定有年终奖,不给的话只能提起仲裁。

  • 回复于2021-11-19 14:44:22

    你好,公司是否有制定员工手册,该手册中是否有年终奖发放的规定?另外公司裁员有发放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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