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方面领导确定,死亡时间在工作期间,死亡地址在家门口,可以确定是上班出门,只是没有出小区,领导就说不算是上班途中。死者最近的工作强度也是没有休息,有时候晚上也要赶过去工作,早上7.30上班,他是领导需要早到,出门比较早,工作强度高这一点同事可以证明,死亡时间是星期天,星期六上午上过班,下午回来,晚上十点到十一点左右出去散步了二十多分钟就已经有点舒服的反应了,摔倒捡手机,三点邻居回来门口没有人,早上9快到10点发现尸体,他的工作服因为不合适没有穿,前一天他就是穿自己的上班,死亡时间还是穿着死亡前一天的衣服,这个能不能作为工作服?能不能判定工伤?
江西省-宜春市
劳动争议
2021-11-17 20:07:32
用户:15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