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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生 (已被检察院提出公诉涉嫌合同诈骗)是通过军伟的牵线,认识了受害人杰和玖。双方认识后,就电话告诉玖:他通过泽武的关系,取得翔安机场洗砂工程的项目。且三方商定李生、杰、军伟分别出资135万、135万和30万,投资合作,共同开发。且三方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考虑到投资工程款的安全性,三方约定将各自工程款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彼此信任的中间人军伟的个人帐户中(专款专用)。在转帐的过程中,为迷惑受害人,军伟积极配合,精心制造各种假象,以取得受害人杰充分信任、快速转帐之目的。军伟在其个人银行卡没有收到李生工程款的情况下,仍然在微信群和个人电话中多次跟受害人慌说:其银行卡全部收到了李生工程款135万元。

福建省-厦门市 刑事辩护 2021-11-17 16:15:13
用户:139*****468
律师回复(2)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12人

    回复于2021-11-17 16:17:25

    涉及刑事的建议积极聘请当地律师介入。

  • 回复于2021-11-17 16: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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