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1日家人骑摩托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本人家人受伤严重,住院42天,医药费共花费11万,伤残鉴定为5处十级伤残。住院期间肇事者给我们垫付4万元医药费,保险公司垫付3万元。协商处理一开始保险公司说理赔我们19.1万,现肇事者承诺个人赔付我们2万。然后近期保险公司又说理赔的高了要降一点,肇事者个人赔付我们2万不变。请问走法律程序的话法院理赔是一起算还是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分开理赔?理赔金额可以算多少?
山西省-大同市
交通事故
2021-11-16 20: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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