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晓红,女1984年12月09日,汉族,香坊区东三三道街万科城市之光三号地8栋3单元1002室,身份证:2305052
被告:哈尔滨万科招商城市之光物业公司
诉讼请求
1、 赔偿业主李晓红因晾晒架导致摔伤胳膊骨折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伤残费共计人民币1万元。
2、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21年8月30日18点20左右,业主李晓红领孩子在小区10号楼旁健身器材处附近散步,业主李晓红玩平衡车,平衡车右车轮压到障碍物晾晒架,导致业主摔伤,左胳膊骨折,在哈尔滨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
起初我们就认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侵权维权
2021-11-16 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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