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招聘平台上找了一个电子厂的工作,对方约我去面试,面试的时候跟我说是厂区直招,不是中介,还说他们是该厂区的工作人员,是在帮厂区招人,还叫了一个说是厂区老板的人跟我谈,然后后面到了厂区,签合同的时候我发现合同上的甲方是一个劳务公司,不是我工作的厂,我询问之后,跟我说厂里生产的产品是外包的,这个合同只是应付人家来厂里视察的人,只是走个过场,所有的东西都按照面试时谈好的来。后来我发现跟我接触的这这人,包括招聘的人,从头到尾安排我们进厂的人,都是劳务公司的,我没有跟厂里的人接触过,也就是说根本不是厂区直招的,我就是算通过劳务派遣来的,那么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吗,对方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1-11-16 18: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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