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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九月三日也就是疫情刚解封之后 去自治区中医院看病 病人由于病情严重要求住院治疗 结果遭到了门诊医生的拒绝 理由是没有医生 医生去抗疫去了 病人无奈回家 由于没有的到急时的治疗 造成了病人不可逆的身体伤害 医院的这种行为该承担责任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医疗纠纷 2021-11-14 23:38:24
用户:135*****545
律师回复(2)
  • 伍斯恒律师

    月帮助31人

    回复于2021-11-14 23:50:42

    这种情况医院一般不承担责任

    用户追问2021-11-15 00:00:40
    为什么 病人就该承担痛苦吗
    用户追问2021-11-15 00:09:08
    医院现在的解释是 危重病收治 都造成病人的严重身体伤害了还不危重吗 他是整样鉴别 危重 和一般 的病情。医生又解释不了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1-11-15 00:09:58

    如果对方说的是实际情况,不用的,对方不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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