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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校大学生,是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大一新入会学生。现在每周都有所谓“外联”活动。主要以以下几种形式: 1.组织朋友圈发“低价好货”链接二维码 2.组织让个人用"淘特APP"购买指定“零元购商品”(物品不发货) 3.其他正常校园宣传活动 我不知道不做会不会有什么惩罚,可能没有,但过多次不参加活动和过多不出勤会被处部门内部开除通知(群内文字文档) 我想知道上面两种要求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

河北省-廊坊市 侵权维权 2021-11-14 14:29:37
用户:177*****406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11-14 14:31:15

    其实这种应该是自愿的,不应该是强制的,你可以向学校的相关部门去投诉。

  • 回复于2021-11-14 14:40:52

    可以拒绝,或者投诉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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