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别人以物抵债的形式,给我订了一些驴,把所有的债务都抵清了,协议上注明,从17年9月19日开始,我在对方场地代养一个月,所有的风险责任有我承担。9月29日,法院错把我的驴当成对方的驴保全了,可法院也没有给我通知过,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驴卖了210头,后来知道后,我去问法院,法院让我提案外人异议,提上给我驳回了,我打了案外人异议之诉,打赢了,现在公安机关调查我,给我一个非法处置保全物的罪名,现在给一个取保候,公安机关做法对吗?
甘肃省-武威市
其他
2021-11-13 17:44:13
用户:189*****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