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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8点50左右在中信银行丽水市分行办理对公业务,由于16号柜员服务态度不好,之后我打中信银行客服95558进行投诉,下午15点44分中信银行以0578-2082970的电话给我致表达他们已经核查事情经过并向我道歉,我表示接受道歉。下午15点53分中信银行以0578-2503999的号码致电给我,我当时并没有接通,一次没有接通,中信银行工作人员就致电给我的同事,并告知我的同事当天我投诉银行员工的事情,会对柜员造成奖金惩罚。于是我的同事希望我撤诉,觉得我小题大作,影响我的同事对我的评价。我认为中信银行侵犯了客户的隐私。

浙江省-丽水市 侵权维权 2021-11-05 12:16:38
用户:159*****31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11-05 12:18:19

    你好,对方怎么会联系上你的同事呢?这也不是隐私的范围。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1-11-05 12:21:08

    你好,如果构成侵犯隐私,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用户追问2021-11-05 12:31:32
    您好,我这个属于侵犯隐私还是中信银行他们处理的方式不对?
    律师回复2021-11-05 12:37:39
    要看中信如何获取你的单位联系方式了,如果是你提供的,不构成侵犯隐私
    用户追问2021-11-05 12:42:42
    是他们查了自己系统的对公账户,对公账户是我和我同事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这样算侵权吗?
    律师回复2021-11-05 12:44:45
    这应该不构成
    展开全部4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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