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跟摩托车相撞,判定我的全责,相撞那天(10月30日下午4点多)带患者检查费用是我垫付的,当时检查没有问题,当晚在交警队结了案,赔偿费用1500元(也是我垫付)。1号患者说感觉疼痛,去就近医院复查,查出问题,预估治疗费用4万多,然后保险公司只能垫付1万8医疗费用,医院不给治疗,要我垫付剩余的钱,请问我需要垫付吗

江西省-萍乡市 交通事故 2021-11-03 11:44:18
用户:182*****526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1-11-03 11:48:07

    可以不用垫付,待对方伤情恢复后找保险公司一起赔偿

  • 回复于2021-11-03 11:52:52

    如果有购买保险,可以让伤者跟你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或者让对方起诉

  • 回复于2021-11-03 11:54:17

    需要你赔偿,不是垫付

  • 曹磊律师

    月帮助65人

    回复于2021-11-03 12:23:12

    您好,这个垫付不是法定的义务

  • 回复于2021-11-03 12:36:07

    是否需要垫付由你自己决定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2*****52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