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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月租了一套房,在10月25号左右,二手房东通知我,说一手房东不租了,让我下个月4号之前搬出去,房租是16号交的,我也是在本月31号搬走的。并且房东说本月房租算一个月,请问这合理吗?如果不退换剩余房租,我可以报警处理吗?因为金额只有600左右。而且并没有签署租房合同

浙江省-嘉兴市 其他 2021-10-31 15:23:59
用户:172*****603
律师回复(2)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90人

    回复于2021-10-31 17:05:28

    您好!可以报警处理。注意保留证据。

  • 回复于2021-10-31 18:21:40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不合理,建议您向房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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