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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我在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吴中桃花源小区任职秩序员,晚上22:18分我在小区巡逻骑单位的电动车因刹车失灵,脸撞到地库的墙上。事故发生了单位领导带我去医院检查拍片。后来听从医生建议给我三天病假,带薪休息。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我的脸现在还是没好,留下疤痕。我现在还可不可以找单位赔偿,或者继续给我治疗。

吉林省-长春市 医疗纠纷 2021-10-26 20:48:56
用户:175*****357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10-26 20:52:59

    工作时间发生的因公负伤可以主张工伤,但是像你说的疤痕不一定能评上残。

  • 回复于2021-10-26 20:54:31

    如果是单位安排巡逻值班就属于工伤,可申请工伤

  • 回复于2021-10-26 20:54:46

    你可以申请工伤。。。。。

    律师回复2021-10-26 20:55:10
    可能情况下,你做下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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