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月来楼下邻居以我们家走路、关门等造成的声音影响他们休息为由(我们的活动都是生活必需的行为,父母都是十一点半睡觉,爷爷腿脚不便走路有声音,爷爷和本人会半夜会上厕所,没有刻意造成噪音)。楼下邻居在没有和我家沟通的情况下(这个事情前几年也发生过,算是陈年旧怨)买了震楼器震楼,并于下午两点、下午五点半、晚上十一点以后开启震楼器,影响整栋楼邻居的休息。在别的邻居告知物业并沟通后,仍开启震楼器并在凌晨一点用棍子敲击天花板以达到报复的目的。请问他们算不算侵害他人权益,要报警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侵权维权
2021-10-25 13: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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