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湖北省竹溪县人,男,43岁。3号到北京工地上上班(做装修),13号上班装修时意外从凳子上滑滚致左手桡骨骨折,工地派人送我到一家医院就诊,因为那家医院技术有限,现在给我转了医院,前天正式手术打了钢板,目前在医院输液。
请问:
1、我没有跟工地签定劳务合同,有何影响吗?
2、能不能鉴定为工伤?程序怎么走?
3、如果私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4、如果经公,我又怎么争取哪些正当权益?
是公了好,还是私了妥当?一个受伤的农民工十分感谢你的帮助,在此,先向你说一声:谢谢你!
北京市
医疗纠纷
2021-10-24 15: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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