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个月9月7号开始入职一间工厂,是属于中介派遣的临时工、劳务工,签合同时写的是工厂的工资是每小时13员劳务公司补贴10员,我们上的是长夜班每天12小时休息2小时,但是我们每天都是上10.5个小时另外的0.5个小时算加班,有时候产量不够还会叫我们在4.30分开始的休息时间里让我们义务加班半小时,从10月份开始我们除了国庆放了一天假之后到现在10月21号都没放过假除了10月1号、2号有加班工资之外其它的时间都没有加班费,请问工厂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1-10-22 09: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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