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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儿就值于4月4日移动公司营业厅,当时说好试用期一个月底薪2200+年终奖金200+全勤奖100+提成+公司福利+转正分红,饭补200,实习期一个月,三个月交五险,5月份转正底薪加200元等于2400,签合同时说只给我签合同,女儿没有满18周岁不可以签,也不可以交五险,适当补贴一点,就这样我和公司签了合同,女儿没有签,谈好每个月15日发工资,在6月15日发工资时,问他工资少了200元,他当时说200元年终奖年底一起发,就这样过了三个月,要交五险了,公司没有交,也催了一两个月,老板说补贴500元,当时我有意见,他说大家都一样,在10月14日晚上下班,他说店转让了,叫我们把自己东西收拾一下

江苏省-常州市 劳动争议 2021-10-17 01:50:08
用户:181*****966
律师回复(2)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63人

    回复于2021-10-17 09:14:01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上班证据,对方承诺的证据。

  • 回复于2021-10-17 09:50:30

    请问您到底是什么诉求呢?首先要依据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维权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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