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家小孩在8月中旬的晚上在楼下小区玩耍时被另一个小朋友绊倒,摔跤,到置右手肱骨骨折。当天晚上我联系对方家长,对方家长说问过她小孩,承认两人相撞。(这个有微信字迹)但相撞过程没有监控。过了几天对方家长又不承认她孩子有责任。我报警过后警官说有肢体接触就有责任。我们当时只有要求他们承担一半医药费,他们耍赖,现在连一毛医药费都不付,请问若起诉他们,我可以让她承担全部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吗?上法院的话我们有没有胜算的可能?
福建省-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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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19: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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