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老公婚前买了房有房贷,合同上还贷人为老公,首付是婆婆付款。婚后老公每月用部分工资还房贷。今年年底应该能拿到房产证,老公说到时候产证加我名字,然后也要求我提取公积金的钱用来买婚房中的家具。同时,老公说因为婆婆付了首付,所以要做公证证明婆婆也拥有居住权。请问:1合同还贷人只有老公,用婚后财产还贷,房产证能加我名字吗?2这种情况,房产证加我名字,我拥有房子所属权吗?房子一部分属于我吗?3公证婆婆拥有居住权,对我有影响吗?4这种情况,对我的利益有损害吗?
江苏省-南通市
婚姻家庭
2021-10-15 15:41:48
用户:158*****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