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方骑电动自行车与对方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原因为在十字路口直行绿灯亮时对方突然转向撞向我方车辆,致使对方股骨头骨裂住院,费用由我方先垫付,事后交警判定责任我方3对方7,但对方现已出院两月有余,期间多次电话联系但拒不来协商,多次询问交警但被告知需要等待对方完全伤才可处理结案,但并未告知具体时间。1.请问对方伤者出院后是否就可处理结案?还是要等待伤者完全痊愈?如不需等待,那么交警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2.对方伤者并不是三轮车车主,且伤者本人没有行驶证与驾驶证,我方有行驶证但无驾驶证,那么对方车主是否需要担负相应责任?3.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后续该如何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交通事故
2021-10-15 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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