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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租了一个门市做餐饮店,租期签了三年,打算一年做完就不在租了,还有40多天第一年期满。 2.合同约定到期提前一个月交付第二年租金,如果我不再继续租的话,也不提前交付下一年的租金,我是不是可以把第一年的十二个月用完。 3.现在出租方要求我在交付一个月的租金,才可以让我把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使用完。 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呀,谢谢您百忙中帮我分析一下,万分感谢!!

辽宁省-沈阳市 合同纠纷 2021-10-14 20:19:30
用户:136*****117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10-14 20:24:27

    这样肯定是不合理的,属于变相的增加房租的行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86人

    回复于2021-10-14 20:29:57

    你这个建议跟对方协商,否则的话,你这边可能涉嫌违约。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69人

    回复于2021-10-14 21:00:19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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