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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规定《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六条因园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2015年5月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我现在查的是2020年6月8日应该参照那个规定来

陕西省-渭南市 其他 2021-10-12 22:12:14
用户:199*****999
律师回复(3)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84人

    回复于2021-10-12 22:15:01

    你好,需要参照当时生效的规定

    用户追问2021-10-12 22:44:36
    幼儿园因为疫情原因2020春季上学时间为年2020年6月8到2020年7月15,上了不足两个月收了1个半月的保教费,应该按照实际天数退款给学生,而不是依据2015年文件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2021年新规定《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六条因园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
    律师回复2021-10-12 22:46:04
    法不溯及既往,去年的时候还没有新规定怎么适用?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1-10-12 22:24:33

    你好,适用新规定需要符合条件,也就是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是园方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说说你的情况是什么

    用户追问2021-10-12 22:33:51
    幼儿园因为疫情原因2020春季上学时间为年2020年6月8到2020年7月15,上了不足两个月收了1个半月的保教费,我认为只收费不服务
    律师回复2021-10-12 22:53:09
    你的事情发生在2020年,应当适用当时的规定。
    律师回复2021-10-12 22:59:09
    法不溯及既往,不能适用2021年的规定
    用户追问2021-10-13 07:38:01
    幼儿园因为疫情原因2020春季上学时间为年2020年6月8到2020年7月15,上了不足两个月收了1个半月的保教费,应该按照实际天数退款给学生,而不是依据2015年文件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2021年新规定《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六条因园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
    用户追问2021-10-13 07:41:59
    2015年文件已经过期,违法事实在2020年6月,因为疫情原因属于自然灾害,所以已经执行2021年新的规定,国家因为疫情都降低电费,免租金,更何况是学校只收费没有服务
    展开全部5条回复
  • 回复于2021-10-12 22:27:20

    按照15年的来执行,事实发生在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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