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在全国连锁酒店招远店上班工作9年,酒店因房租到期于2021年10月9号到期改加盟店,因与该酒店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要求员工三条路:1.与加盟店老板重新签订劳动合同。2.调至本市区另一家分公司劳动合同也需要重新签订。3。自己离职。本人意愿是继续原合同但公司无法继续履行。要求按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但公司不同意。但是因身体原因现休病假,公司强行把我调到分公司了。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山东省-烟台市 劳动争议 2021-10-12 14:48:09
用户:159*****99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10-12 14:56:48

    你好,若因实际工作的门店已不再继续由你单位经营,单位有权利调动工作地点,但调动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例如薪酬不得降低,工作地点应按就近调动原则。

    用户追问2021-10-12 15:03:04
    但是因为是分公司需要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 回复于2021-10-12 16:18:40

    你好,有没有权利变更工作地点,得看合同上有没有约定,否则可申请劳动仲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户追问2021-10-12 16:58:57
    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点是“酒店”范围内
    律师回复2021-10-12 17:16:54
    按你说的,单位已经涉嫌违法,建议你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展开全部2条回复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9*****99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