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份,我们一行17名大学生放暑假期间被中介招入厂内工作,在去之前中介承诺工资18元每小时,并包吃包住,包接送,到达工作地后,中介收取我们每人100元的押金,并承诺在离开是和工资一并退给我们,在工作两周后,我们便要自己交住宿水电费,由于疫情我们提前离开,也按照中介和我们签订的合同,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工资,现所发工资却不足12元每小时,并且以收保险费,住宿费,车费等理由扣除我们每人大约500元的工资,而且并未退还当初所收取的100元押金。我们与之商量后,对方承诺补发我们18元每小时的工资,可是至今并未兑现承诺。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1-10-07 12: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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