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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政府租了一套门面房,而后转租到第一个人,再由第一个人转租给了第二个人,之后我与第二个人签了合同,去年政府补贴商铺的钱在我们手里,没有给第二个人,今年租房人意思如果我们不把去年的钱给他,就不给我们今年的房租,请问这个钱我们要给吗?我们和第二个租房子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其他 2021-10-04 23:24:14
用户:183*****36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10-04 23:39:48

    转租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

    用户追问2021-10-04 23:41:03
    意思是如果房东不同意,我们和第二个人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律师回复2021-10-04 23:42:42
    除非房东知道转租事项后六个月没表示反对
    用户追问2021-10-04 23:44:39
    那我们和房东达成协议同意转租,我和第二个租房人签的就有效吗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林延东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1-10-04 23:55:31

    他不是合同相对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你享有政府补贴的权利,可以要求他按照约定缴纳房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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