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组织聚餐,白酒领导自带。吃饭时,领导自己说开车的可以不喝酒,说明他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的。
吃饭时少有人敬领导酒,本人没有敬酒,且提前离席回家,此时领导还在唱歌,意识清醒无醉态。吃完饭,有人送领导,领导拒绝了,是是叫了代驾。
其实是领导驾车去做别的事,途中接打电话,导致撞在停在路边的货车上,当场死亡。
一起聚餐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做出什么赔偿。
现领导家人要求一起吃饭的人,每人2万元补偿,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可依。
江苏省-苏州市
其他
2021-10-03 21:48:41
用户:171*****884